一站式检测服务平台
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:
183-5517-6903

食品发酵废气检测规范与 VOCs 达标要求
发布:百检网         阅读:0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2025-09-02

食品发酵过程中(如啤酒酿造的发酵、白酒蒸馏、食醋发酵)会挥发乙醇、乙酸乙酯等 VOCs 及有机酸,伴随明显异味,若排放不达标易引发周边居民投诉,因此规范检测是企业环保合规的重要保障。

一、检测范围

  1. 行业类型:啤酒酿造废气(发酵罐排气、灌装车间)、白酒酿造废气(蒸馏车间、酒库挥发)、食醋 / 酱油发酵废气(发酵池排气、灭菌车间)、乳制品发酵废气(酸奶发酵间);

  2. 场景覆盖:发酵车间排气筒废气、废气处理设施(生物滤池、活性炭吸附)进出口、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(重点检测异味)。

二、检测标准

  1. 环保标准: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、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、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1993);

  2. 行业参考:《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7631-2011)(废气指标延伸参考)、《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 / 气相色谱 - 质谱法》(HJ 759-2015)。

三、检测项目

  1. VOCs 类:非甲烷总烃、乙醇、乙酸乙酯、乙酸、乙醛、甲醇(发酵副产物);

  2. 异味与常规:臭气浓度(稀释倍数法)、颗粒物(粉尘,来自原料搬运)、二氧化碳(发酵特征气体)。

四、检测方法

  1. VOCs 检测:非甲烷总烃采用气相色谱法(HJ 38-2017)、乙醇 / 乙酸乙酯采用气相色谱 - 质谱联用法(HJ 734-2014);

  2. 异味与常规:臭气浓度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(GB/T 14675-1993)、颗粒物采用重量法(GB/T 16157-1996)、二氧化碳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(HJ 870-2017)。

五、检测服务优势

百检合作实验室配备专业异味检测团队,可同步完成 VOCs 成分分析与臭气浓度测定,避免企业分别委托多机构;检测费用透明,厂界无组织 + 排气筒全项检测费用低至 1800 元 / 次,且提供废气处理效果评估建议(如生物滤池更换周期),帮助企业降低环保运营成本。


关键词:    食品发酵废气检测

热门检测项目列表
更多项目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