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壤水质是生态环境的核心组成部分,其污染物检测需通过 “指标量化 - 标准比对 - 合规判定” 的流程,精准评估污染程度,为污染治理、环境评估、安全管控提供技术支撑,检测指标与判定标准需严格适配场景需求。
(一)重金属污染物检测指标及依据
重金属污染物因累积性、高毒性,是核心检测对象。土壤和沉积物中 19 种金属元素总量按 HJ 1315-2023 标准,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,涵盖铅、镉、汞、砷、铬等关键元素,适配农用地、建设用地风险管控。水质重金属检测依据 HJ 1333-2023 标准,采用同位素稀释 / 液相色谱 - 三重四极杆质谱法,检测限达痕量级别,检测过程需避免样品价态转化,确保数据精准。
(二)有机污染物检测指标及依据
有机污染物种类繁杂,需按品类制定专属检测依据。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化合物按 HJ 1334-2023 标准检测;水质中苯甲醚、甲基叔丁基醚采用吹扫捕集 / 气相色谱 - 质谱法(HJ 1363-2024),2025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。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丙烯酸类化合物按 HJ 1316-2023(高效液相色谱法)、HJ 1317-2023(气相色谱法)检测,填补行业分析方法空白,支撑石油化工、涂料行业污染管控。
(三)常规理化污染物检测指标及依据
常规理化指标反映基础污染状况,为环境评估提供基础数据。水质氨氮、总氮、硫化物按修订后 HJ 195-2023、HJ 199-2023、HJ 200-2023 标准,采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测定,新增质量控制条款,提升准确性。土壤常规指标含 pH 值(电位法)、有机质含量(重铬酸钾氧化 - 容量法)、含水率(烘箱干燥法);水质溶解氧、COD、BOD 按 GB 11913、GB 11914 标准测定,适配多场景水质评估。
(四)指标判定标准与合规要求
判定需结合场景选择对应标准,农用地土壤参照 GB 15618-2018,如镉含量(pH≤7.5)需≤0.3mg/kg;地表水参照 GB 3838-2002,城镇污水参照 GB 18918-2002。异常数据需注明原因并重新检测,确保判定公正。上海百检检测中心配备高端检测设备,熟练掌握各类指标检测与判定方法,提供全项检测、污染溯源服务,助力生态环境管控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