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组织废气因扩散范围广、浓度波动大,其检测布点科学性直接决定数据代表性,需严格依据污染物特性与气象条件制定方案。
一、布点前期核心准备
现场勘查:核实企业生产工况、污染源位置、厂界边界(法定边界优先,无则按实际边界),绘制平面布点示意图。
气象条件:采样时需同步测定风速、风向,风速>3m/s 或风向变化>29° 时需暂停采样,重新选择监测时间。
标准匹配:通用污染物执行 GB 16297-1996,VOCs 执行 GB 37822-2019,行业专属污染物(如炼焦废气)按对应行业标准。
二、差异化布点方法
需设参照点的污染物(SO₂、NOₓ、颗粒物等):
参照点:设于上风向 2-50m 的 120° 圆弧内,风速<1m/s 时靠近 50m 处,风速>1m/s 时靠近 2m 处。
监控点:下风向 2-50m 范围内,沿风向轴线两侧 ±S°(风向标准差)布设 3-4 个点,捕捉浓度最高点。
无需设参照点的污染物(氨气、硫化氢等):
点源排放且围墙通透:厂界外 10m 内布设 4 个监控点。
围墙通透差:采样口伸至围墙上方 20-30cm,或距围墙 1.5-2 倍高度处(距地≥1.5m)。
排放源高于围墙:监控点可突破 10m 限制,设于最大浓度落地点。
特殊行业调整:
工业窑炉:无围墙时距排放源 5m、距地 1.5m 处布点。
水泥企业:颗粒物监测在厂界外 20m 处设上风向参照点与下风向监控点。
三、采样与结果判定规范
采样高度统一为 1.5-15m,每点采集 3 个瞬时样品,单次采样时间≥15 分钟。
结果计算需扣除参照点浓度(需设参照点的污染物),按标态干烟气折算后与标准限值比对。
监控点任一浓度超标即判定为无组织排放不达标。
上海百检可根据企业工况与污染物类型定制布点方案,配备便携监测设备实现现场快速采样分析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