氨是制药、化工、炼焦等行业废气的典型污染物,具有刺激性气味,其检测需严格遵循 HJ 533-2009 标准,确保数据准确反映排放状况。
一、标准核心要求与适用范围
标准定位:HJ 533-2009《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》替代原 GB/T 14668-93,适用于工业废气及环境空气中氨的测定。
方法性能:采样体积 0.5-10L 时,测定范围 0.5-800mg/m³,检出限 0.025mg/m³,满足 GB 16297-1996 中氨≤2.0mg/m³ 的限值要求。
干扰说明:共存苯酚≤400 倍、乙醛≤500 倍、铵离子≤30000 倍时无干扰,SO₂<20μg、NOₓ<50μg 时回收率≥95%。
二、全流程检测操作规范
样品采集:
有组织废气:用大型气泡吸收管(内装 50mL 吸收液),以 0.5-1.0L/min 流量采样 15-30 分钟,采样点设于排气筒平直段。
无组织废气:在厂界监控点用多孔玻板吸收管,以 0.3L/min 流量采样 60 分钟,吸收液为无氨水。
样品保存:采集后密封,4℃冷藏,24 小时内完成分析。
实验室分析:
试剂配制:纳氏试剂需现配现用,避光保存;乙酸 - 乙酸铵缓冲溶液 pH 需调至 6.0±0.2。
显色反应:取 10mL 样品液,加入 1.0mL 纳氏试剂,混匀后放置 10 分钟,在 420nm 波长处测吸光度。
定量计算:以甲醛标准系列绘制校准曲线(相关系数≥0.999),按公式 ρ=(A-A₀-a)/(b×Vₙ) 计算浓度(Vₙ为标准状态采样体积)。
三、关键质控与干扰排除
空白控制:每批样品需做现场空白与实验室空白,空白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。
干扰处理:含硫化物的废气样品,需先通过乙酸铅棉去除硫化物;高浓度氨样品可稀释后再测定。
仪器校准:分光光度计每季度校准 1 次,波长误差≤±2nm。
上海百检配备全自动分光光度计,可快速完成氨的检测与数据处理,报告符合排污许可证监测要求。







